第四十三条

有效

鼓励业主大会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市房屋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为物业管理招投标当事人提供指导和服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区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