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业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

业主可以书面委托物业使用人行使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