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所依据的上位法已经修改或者废止、所规范的社会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或废止的,应当公布新的法规文本。

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