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北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利用与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利用上游水资源,建立北之江枯水期补水机制,保障北之江下游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