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生产、经营冥币、纸扎实物等丧葬迷信用品或者棺材等土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生产、经营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4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