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中医药产业发展应当遵循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原则,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融合、协同创新的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