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中医药产业促进第二十二条有效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将中医药康养旅游纳入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线路及品牌。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