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二章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确定第九条有效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审查审批前,应当由审查鉴定机关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