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煤炭、矿石、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设备,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出场(站)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炭、矿石、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现场检查和远程监管,制止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