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三条有效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技术规范进行。公路附属设施应当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公路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