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第二条有效本市与东莞市对茅洲河流域的协同保护及有关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茅洲河流域,是指茅洲河干流及其支流形成的集水区域。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