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深圳、东莞两市对茅洲河流域的协同保护,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流域资源,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