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危险房屋治理情况进行巡查,核查危险房屋治理和灭失情况,并录入房屋使用安全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意见对危险房屋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