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和康复第九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建立和完善残疾预防和控制网络,及时收集信息,加强监测和干预,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重点预防,对致残风险较高的人群、行业、单位实施优先干预政策和残疾预防项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3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