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六章 组织建设第三十六条有效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使用、管理机制,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优化派驻人员工作保障机制和激励措施。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培训,完善关爱激励政策,落实相关待遇保障。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