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建立与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促进城市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4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