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集贸市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市场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市场内部的区域划分、环境卫生、车辆停放、消防安全等管理服务工作,保持场内设施完好、过道畅通、环境整洁。

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