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三章 停车场使用和管理第三十条有效下列车辆,应当免收机动车停车服务费:(一)停车时间不足三十分钟的车辆;(二)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免费时段和场所停放的车辆;(三)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救助管理车等;(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停车服务费的其他车辆。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4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