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节约用水第二十八条有效工业企业应当采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改进节约用水技术,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及再生水回用等设施,降低用水单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