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第十八条有效互联网界联合会等网络社会组织应当将网络文明建设融入行业管理规范,引导网络运营者积极参与网络文明建设、依法提供网络服务、履行管理义务、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