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宿发展纳入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明确民宿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区域特色,引导民宿规范有序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人民政府编制民宿发展专项规划。

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