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宿发展促进条例第十条有效鼓励民宿经营者通过租赁、置换、联营等方式,依法盘活城乡闲置建设用地、房屋和其他相关设施,用于发展民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房屋发展民宿。鼓励利用传统建筑开办民宿,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涉及文物保护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