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报送单位提供虚假的城乡建设档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