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利用第二十一条有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应当持有介绍信、身份证等合法证件;境外机构、个人利用城乡建设档案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