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县(市)人民政府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