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麻糖米酒保护和发展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孝感麻糖米酒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