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孝感麻糖米酒的传统制作技艺、民风民俗、故事传说以及艺术品、文献、手稿、影像资料等重要实物进行搜集、研究和整理,并合理开发利用。

鼓励和支持孝感麻糖米酒生产经营者对传统制作技艺进行保护、发掘和整理。

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