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三十米,互通立交、特大型桥梁隔离栅外缘起五十米范围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没有隔离栅的,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

在建高速公路按照前款规定确定建筑控制区,并按照建筑控制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高速公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不得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