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章 路政管理第十九条有效高速公路与其他等级公路或者城市道路管理范围的分界,由省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划定,并在分界点设置分界标志。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