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收集整理后,分送法制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