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一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在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审议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