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档案馆应当加强馆藏红色档案开发利用,编辑出版红色档案史料,举办红色档案专题展览、公益讲座等活动。

支持档案馆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合作,创新传播方式,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通过拍摄视频、开设专栏等方式,利用红色档案讲好红色故事。支持档案馆与学校共建教育基地,利用红色档案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红色档案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教育活动。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