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档案条例/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十九条有效档案馆应当与有关单位建立合作共享机制,加强著名人物、历史事件、传统村落、特色品牌,以及反映地方文化习俗、传统手艺、传统戏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收集、整理。鼓励和支持珍贵特色档案申报档案文献遗产,做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