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有效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7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