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第三十四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所有地表水体排放废水,应当符合相应水体的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