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管理和提供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各主管部门、各单位管理和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统计资料。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