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时报送统计资料。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