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统计调查对象应当自批准设立、迁入、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取统计报表,并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报送统计资料。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