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其经营场所、互联网等渠道发布的房地产租售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并及时更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房源信息核验。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还应当载明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资格等级证号,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