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第二十七条有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备案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