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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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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和综合利用

第二十四条

有效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核实工业固体废物来源、种类、污染特性,规范接收、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接收、处置不符合处置范围和处置要求的固体废物。

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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