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六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第四十一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照立法法、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