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开展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可以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报告并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有关报告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