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条例/第十章 附则第六十八条有效村道应当逐步改造为符合国家和省技术标准的公路。村道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的具体职责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