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条例/第十章 附则第六十七条有效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公路,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二)收费公路,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三)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