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条例/第五章 保护第四十三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公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需要对公路限速标志进行增设或者变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公路管理机构接到人民政府的处理意见后,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排查和处置。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