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对属于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范围,应当设置禁止采砂区域标志,禁止采砂取石。在禁止采砂区域外采砂取石的,应当避免影响公路桥梁基础的安全。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