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养护第二十六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计划,除涉及通行安全的紧急养护作业外,避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或者集中在同一区域进行养护作业,防止造成交通堵塞。在省际交界区域进行公路施工作业,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先书面通报相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疏导预案,确定分流路线。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