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防治地方病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查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病病种、病区范围、病情和危害程度,组织力量,采取措施,控制病情。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