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的地方病重病区指:有三种以上地方病流行的县(市、区)或者虽流行病种在三种以下,但患病率尚未达到国家控制标准的县(市、区)。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